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哈发【2009】14号)和2013年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慈善一日捐”动员会的精神,确保2013年“慈善一日捐”(以下简称“一日捐”) 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倡导友爱互助、同舟共济、奉献社会的新风。坚持依法组织、鼓励奉献、自愿量力、应捐尽捐的原则,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到爱心捐款活动中来,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为促进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捐款范围、参考标准和活动时间
1、捐款范围
全校教职工。
2、捐赠参考标准
教职工一天的收入,即月收入÷22天(见附表)。
3、活动时间
今年“一日捐”活动时间为6月5至日18日。
三、激励措施
1、进行慈善捐赠的个人,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均可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2各基层单位参加“一日捐”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之中。
四、活动组织与捐款接收
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日捐”活动,将所募捐款送交校工会,由校工会统一接收后送交市慈善总会。
附件1:
哈尔滨学院“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表.xls
附件2:
一日捐款额.xls
哈尔滨学院工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