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08】18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哈发【2009】14号)精神,我校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大力倡导互爱互助、和衷共济、奉献社会的新风,坚持依法组织、鼓励奉献、自愿量力、应捐尽捐的原则,广泛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到爱心捐赠活动中来。截止到2013年6月21日,共收到全校教职员工的捐款116800元。此款已于2013年6月21日送交哈尔滨市慈善总会。
我校捐款明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