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全民健身》纲要,推进我校“抓、强、优”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使每位教师都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为学校发展的工作中去,校工会和体育学院研究决定部分体育场馆、康复中心在保证体育教学及我校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社团活动开展的前提下对我校教职工开放,具体实施办法:
1、篮排球馆、体育康复中心、乒乓球馆、健身馆每周一、三、五中午11:50-12:50对教职工开放,羽毛球馆每周一、三、五中午11:50-12:50及周一、周四晚16:50-19:00对教职工开放。
2、教职工请携带我校工作证或能证明是我校职工的其他证件入场。
3、参加活动的教师要认真阅读入馆须知,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否则不予入馆。
4、参加锻炼的教职工要做好充分的运动前的准备活动,避免运动损伤,如发生意外伤害,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