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工会例会制度
1.学院工会例会,一般定于每学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学院工会例会,参加人员主要是学院工会委员和专兼职工会干部即委员扩大会议。
3.学院工会例会主要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
4.学院工会例会必须在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召开。
5.学院工会例会内容主要是制定年内工作计划,总结、讨论计划实施情况,交流教职工思想状况,交流工作情况,讨论和不断修改完善工会各项工作条例及有关制度。
二、学院工会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
2.坚持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会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交流与研讨等学习方式。
3.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主,同时结合学习教育改革理论,学习工运理论,学习《劳动法》、《教师法》、《工会法》及党的方针、政策。
三、民主通报会、座谈会工作制度
1.凡涉及学院全局性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召开民主通报会征求意见。
2.每学期应召开一次工会委员及各学院工会主席、组长人员的座谈会。
3.通报会、座谈会内容主要是:
(1)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上的重大决策。
(2)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规划、方案等。
(3)党风、院风、师德和精神文明方面的重大问题。
(4)有关群众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
4.教职工生病住院要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前往医院看望、慰问。
5.对教职工去世或教职工家属去世要及时前往家中表示慰问,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学院职工去世工会要及时发布讣告送花圈,参加告别仪式以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