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附件)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哈尔滨市高新领域发展方向;
(二)属于下列科技成果之一:
1.在哈行政区域内转化,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2.在哈中省直市属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主持(组织)验收、鉴定的科技成果;
3.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行业证书(新药、医疗器械、品种审定、专利等)、重点新产品证书,并在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4.鉴定或验收一年以上,并有采纳应用证明的软科学成果;
5.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适用于软科学及医学科技成果)一年以上,并有引用或收录证明的理论研究科技成果。
(三)科技成果完成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2017年5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于5月30日之前登录“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http://sbxt.hrbsti.com/),在线填报《推荐书》;
(二)申报人将纸质版《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
三.其他说明:
联系人:李桂霞
联系电话:86673372(内线:4372)
地址:行政楼22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