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2024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2024年年终对账和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有关年末结账工作的总体安排,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财务报销单据截止收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00,结账期间,暂停办理各类业务。二、通过公务卡支付有关公务费用、暂时不能报销的,请自行垫付偿还,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三、尚未核销的借款,请借款人在结账前抓紧归...
07/10
2024各二级学院、全体同学:2024-2025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方式各位同学通过“哈尔滨学院计划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具体缴费流程:搜索公众号“哈尔滨学院计划财务处”并关注,在“学生入口”中选择“学生缴费”,“绑定学号信息”(选择“有学号”,输入“姓名”、“学号”及“验证码”)后进入“缴费入口”核对缴费金额并通过微信缴费(慎选“龙支付”缴费)。二、缴费时...
07/03
2024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年项目滚动预算有关事宜的通知学校各单位:为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严从紧编制与学校财力状况相适应的校内预算,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严肃纪律防范风险,保障学校健康平稳运行,按照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及2025—2027年度项目滚动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结...
10/18
2023各部门: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有关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为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评估当前资金支出形势,精心测算,以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表使用资金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剩余资金交回相应业务部门和计划财务处统筹规划。 2、各二级学院依据业务归口,把相关资金使用计划表报相关...
07/10
2023各二级学院、全体同学:2023-2024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方式各位同学通过“哈尔滨学院计划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具体缴费流程:搜索公众号“哈尔滨学院计划财务处”并关注,在“学生入口”中选择“学生缴费”,“绑定学号信息”(选择“有学号”,输入“姓名”、“学号”及“验证码”)后进入“缴费入口”核对缴费金额并通过微信缴费(慎选“龙支付”缴费)。二、缴费时...
07/04
2023学校各单位:为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及2024-2026年度项目滚动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学校 “十四五”规划、专业认证、申硕工作及本部门工作重点工作,对照以前年度项目安排与执行情况,统筹谋划、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完成2024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和2024—2026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二...
05/29
2023根据学校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哈尔滨学院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计划财务处于5月27日下午举行了会计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采取问答题抢答与必答题笔试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干方式,强化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为全面考察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掌握水平,竞赛采取答题方式进行,设置抢答题和笔试必答题两个环节,比赛题目涵...
03/31
2023(文/马汶汐)3月31日上午,计划财务处在党政办公楼417会议室召开“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次专项会议暨工作实施部署会议。副校长吴旭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计划财务处处长王海涛主持,计划财务处全体科级干部参加会议。会上,王海涛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高校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高校学生食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尔滨学院关于开展“财...
11/01
2022各部门: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有关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为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部门依法依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安全性;2、请各部门注意资金支出时间点,做好资金支出规划,学校将于12月2日将各部门未支出经费全部收回进行统筹安排。 计划财务处2022年11月1
10/06
2022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近期学生费用退返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已阶段性完成。本月,学校相关各部门会对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调整,对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同学予以退费,请相关同学在本月底关注银行卡交易明细;对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同学补充收费,请相关同学于本月底在“哈尔滨学院计划财务处”公众号完成补交。 二、已办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