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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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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及滚动项目预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5-06-27 09:51

学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26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预算20262028年度滚动项目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为科学谋划学校 “十五五”事业发展,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统筹考虑未来三年的预算项目和资金需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强化绩效、防范风险认真组织完成2026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和20262028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二、工作程序

() 2026年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程序

各职能部门和教辅机构,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2026年度工作任务,精心测算,提出本部门2026年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需求和使用计划,填报《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经济分类)》(附表1)、《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经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工作内容)》(附表2),所有经费申报均需提供必要性佐证材料,与经费申报表一同报送至计划财务处。

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申报。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须细化至经济分类科目。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除“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外,其他经费在细化时,一律不允许选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经济科目。

涉及到归口管理的业务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申报,具体为:

1.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按照政策规定编制申报;

2.教学业务费,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组织编制申报;

3.学生资助经费学生德育经费,由学生处组织编制申报;

4.就业经费,由就业指导处组织编制申报;

5.公务接待费,由党政办公室编制申报;

6.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后勤维护费,由后勤管理处编制申报;

7.基本建设经费,由高建办编制申报;

8.外教经费、中韩合作办学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由对外合作交流处组织编制申报;

9.师资培训费,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编制申报;

10.创新创业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编制申报;

11.国有资产(设备类)日常维修(护)经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编制申报

() 2026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各二级学院、教辅机构和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及学校发展规划,重新申报2026年度规划项目,填报《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此表系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均须填报,将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下同)。

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教学类项目报送至教务处;科研类项目报送科技处;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报送至后勤管理处;通用办公设备(包括零星设备更新)、管理保障类项目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项目审核与论证  

项目审核和论证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中: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单位内部人员论证,30万元以上项目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核论证通过的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排序,填报《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部门核定表》(附表3.5)和《项目论证表》(附表3.6)、《项目论证人员名单》(附表3.7),连同各部门确认填报的《投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上报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论证。

30万元以上项目论证时,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校内外专家参加,校外专家应保证一定比例。其中: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须有后勤管理处和基建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

3.项目复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综合以往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预算与执行情况,根据2026年度申报项目及论证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复核,并提出项目安排意见。对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予安排。

4.项目评审  

工程建设类、维修改造类项目须按要求在1031日前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确保1130日前出具评审结论。各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按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办理评审事宜。

5.立项审批  

计划财务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综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年度财力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支出进度要求,提出年度项目立项意见,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72028年项目规划申报程序

各单位应根据近几年项目安排与执行情况,结合2026年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科学合理申报2027年和2028年项目规划。

2027年和2028年项目规划申报,须填报《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附表3)中的《项目汇总表》(附表3.1)、《项目申报表》(附表3.2)、《项目设备表》(附表3.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3.4),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编报要求

(一)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保证预算质量所有支出预算均以“零”为基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各单位务必充分调研、仔细研究、精心测算、避免遗漏。项目申报须理由充分,项目建设地点明确,设备参数要符合实际需求,资金测算依据应科学合理。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学校决策部署。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安排建议,防止高估冒算、虚列无关项目,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有保有压,主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事项。

(三)树牢“先谋事排钱”的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杜绝“钱等项目”现象。各单位要围绕学校年度重点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优先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谋细谋实项目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进度

预算填报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

89日前

研究填报相关报表

各单位

2

89-13

归集汇总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

计划财务处

3

89-13

归集汇总2026年度学校投资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4

813-20

1. 完成2026年度项目审核论证,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2. 归集汇总 20272028年学校投资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5

820-25

完成20272028年项目审核,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业务主管部门

6

820-27

根据2026年度申报项目及论证情况对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复核,并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国有资产管理处

7

95

汇总形成学校预算初步方案

计划财务处


上报纸质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稿。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规划年度无相关资金需求,不再受理。


联系人:

教务处 余跃海(项目类) 邮箱:5241407@qq.com

       马彦龙(教学业务费    邮箱:jwk209@126.com

科技处  刘群  邮箱:kjc@hrbu.edu.cn

后勤管理处 王海涛     邮箱:149543287@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唐金石      邮箱:908106665@qq.com

计划财务处 谢杨 邮箱:hxyxy7535@163.com


附表1:《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2:《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费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工作内容)》

附表3:《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



计划财务处

2025627



附件【附表3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用表-202x年xxx部门.xls已下载
附件【附表2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工作内容)-xxxx.xlsx已下载
附件【附表1哈尔滨学院部门办公及业务经费申报表(按经济分类)-xxxx.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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