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好校办印发《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假期工作及秋季学期开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哈院办发[2025]19号)中提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各单位(部门)要与保卫处密切配合,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注意关好门窗和水、电闸开关,禁止安装使用违规电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调工程建设安全,做好汛期安全防范,保障假期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做出如下部署。
一、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自查时间
从7月4日起至7月9日结束。
三、工作重点
要针对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要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电路、水电气设施、炊事灶具、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等开展隐患排查。
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全力整治问题隐患,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前要采取严密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演变成事故。
四、加强宣教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加强师生和教职工等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短信、电话、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预防溺水、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等方面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家长、教职员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自救自护的能力。要强化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日常管理
1.暑假期间学校加强对校门、楼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楼宇定时开放和人员登记制度(楼宇开放时间早7:00-晚21:00),同时调整监控角度对出入人员全天候影像记录。
2.各单位对暑假期间坚持工作的场所和人员实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写明工作场所、人员、时间,报备材料与自检自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保卫处。
3.鉴于暑假期校内多场所进行装修施工和修缮,要求具体承办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管理,严管动火作业施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加强暑期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开展防电诈、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宣教。
5.要求各单位暑假期间凡无需24小时带电作业设备一律采取断电措施、房门贴封标,并签订暑期安全承诺书。
6.暑假期间要从严组织校园集体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校园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自检自查,切实将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2.严守时间保证效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时段专门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检查,完成自检自查工作。
3.注重细节抓落实,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消防安全部分自检自查结果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七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内。
4.对于自检自查工作中查摆出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 确定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对于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无法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在整改未完成前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力量加强巡查管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校保卫处备案。
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5年7月9日16时前将纸质报告交于保卫处102办公室,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hxybwczxk@163.com
联系人: 孙岩
保卫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