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为加强“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确保“十•一”长假安全渡过,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校于9月23日-30日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此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正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我校综合治理委员会于9月23日对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自检自查通知,各单位在9月23日-26日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27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了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检查了交通、消防、饮食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检查了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隐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立即研究部署予以整改解决。
各单位在“十·一”长假前加强了对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在节日期间安全出行的教育。各二级院有针对性地对本院学生开展了谨慎交友、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
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校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和有效控制,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十•一”长假期间,我校内未发生一起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综合治理委员会
保卫处
200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