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发生的“上海商学院火灾”事件,根据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发此通知。
冬季是火灾发生的高峰期,也是我校每年的重点防火期。我校在相关规定中明确注明“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但有些学生为图省事、方便,依然我行我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为消除此类火灾隐患,保卫处于11月18日至20日对学生用电安全情况展开大排查,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等学生集中活动的区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师生思想麻痹、违反校规校纪,乱拉电线,违纪使用电褥子及“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为消除火灾隐患,对于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禁电器给予没收处理,并现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要求每位学生一定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再发现违禁用电行为,将严肃处理。
防火工作是安全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为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全校师生自觉增强安全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防火规章制度,不准违章使用电器,尤其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如发生火情、火警,请立即向保卫处报告或拨打119报警。
哈尔滨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哈尔滨学院保卫处
200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