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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学生排球比赛规程
2009-06-04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排球运动水平及自我锻炼能力,增强团队之间协作意识;增进各二级学院之间的友谊;培养同学们勤奋,助人,拼搏的优秀品质,由院体委特举办”哈学院2009年度学生排球赛”。

具体事宜如下:

一. 比赛地点:室外排球场

二. 报名及比赛时间:5月20日12:10分将报名单交到体育馆一楼147办公室,同时召开领队会并进行抽签,逾期概不受理。6月1日11:50分开始第一场比赛。

三. 报名办法:

1. 凡我院正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队员需经校医务所体检合格。

3.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别组织男,女各一队。每队运动员6—12名,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四. 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不设自由人和技术暂停)。

2. 暂停每局2次(时间1分钟),换人每局6次(一一对应)。

3.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两局为25分制,决胜局为15分制。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如积分相同则按C、Z值计算方法计算名次。(注:比赛开始十分钟后未到场的队按弃权处理)

4. 第一阶段通过抽签分为男A组、男B组,女A组、女B组,采取单循环的办法。第二阶段A、B组前两名交叉淘汰。

5.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学生担任。

五. 奖励办法:

男、女组分别取前三名。

六. 精神文明奖评比办法:

1. 参赛队伍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号码清楚。

2. 组织有序,按时参加比赛。

3. 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听从赛会统一安排。

4. 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违反纪律的事件发生,否则,取消其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奖的评比资格。

5. 精神文明奖评委由学生处,团委老师担任。

主办单位:哈尔滨学院体育学院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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