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内专业评估在前期完成“学院自评”的基础上,本学期将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学校复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见附件1)
二、评估时间安排
(见附件2)
三、评估程序
1.审读自评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表》等自评材料进行审读,形成专业印象和评估线索。
2.现场考察。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指标,结合专业自评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流程为:专家组见面会——学院专业建设汇报——专家问询——查阅材料和访谈。
四、工作要求
1.专业评估涉及到专业建设与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2.请各学院在前期自评自建的基础上,依据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见附件4)再次优化支撑材料。
3.按照现场考察流程,提前做好迎接专业评估现场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1. 《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2. 《专业评估现场考察日程表》
3. 《哈尔滨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4. 《专业评估支撑材料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