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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哈尔滨学院学生处是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学生工作相关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三、组织实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入学教育;本、专科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及学年鉴定、毕业鉴定;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学生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等帮困助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违纪学生的处理。
  四、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培训、考核、评比、表彰。
  五、负责指导学生校园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并依据有关规定维护学生权益。
  六、协调各二级学院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及学生大型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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