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院党发〔2021〕19号
中共哈尔滨学院关于成立二级学院党委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我校党建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二级学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将部分二级学院由党总支改建为基层党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
中共哈尔滨学院文法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撤销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下属
中共哈尔滨学院文法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总支委员会;
中共哈尔滨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三、工作安排
上述七个二级学院党委拟设党委委员5名,请于9月10日前研究上报党委委员拟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待党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新任党委委员报党委审批备案后,二级学院党委向所属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公布党委的批复。
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