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院发〔2019〕21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现将《哈尔滨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尔滨学院
2019年5月16日
哈尔滨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9〕85号)和市公安局《关于深化驻哈高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的教育改革发展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推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纵深发展,营造校园及周边良好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和治安乱点集中排查,把容易滋生黑恶犯罪和影响治安环境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第一时间向省市扫黑除恶工作部门上报情况,积极配合、建立健全打击涉黑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长效机制,推动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中心、保卫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针对以下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及时举报、强化监管、合办惩治。
(一)涉嫌利用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团体引诱、强迫在校师生信教或在校园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干扰校园政治安全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涉嫌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或非法侵入学校办公教学区域,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三)涉嫌侵犯学校或教师名誉权,侵犯教职工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进行非法信访、恶意控告等各类“校闹”行为;
(四)涉嫌在学校建筑、工程承包等项目中,恶意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强行招投标和强行施工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涉嫌非法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六)涉嫌介入学生纠纷、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在校师生,在校称王称霸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七)涉嫌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在校师生的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以及欺凌等问题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八)涉嫌从事各类非法“小额贷”“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诈骗等其他敲诈勒索在校师生财物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九)涉嫌在学校校园周边非法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十)涉嫌组织、诱骗、强迫学校师生参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十一)涉嫌在学校校园摆摊设点、违规占道开展垄断经营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十二)涉嫌在学校校园非法运营垄断黑车,侵害师生利益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十三)涉嫌强行在校园及附属食堂(超市)经营、推销的“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十四)其他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和为其提供保护的行为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调研,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完善工作机制,召开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定期研判分析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专项斗争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解决校园扫黑除恶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属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上报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导控。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阐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成效,充分展现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误解,防止学生被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积极发动广大师生检举揭发黑恶势力,配合地方政府铲除黑恶势力在校园的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四)强化安全防控工作。要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案(事)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各种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事件和破坏活动发生。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扫黑除恶和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筑牢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防火墙”,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做好排查和线索移交。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的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收集整理、认真研判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情况和线索,并及时向省市扫黑办报告和移交线索,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学校保卫处 24 小时值班电话(55120110)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随时受理师生举报,学校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邮箱(hrbubwc@163.com),进一步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