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落实哈尔滨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外国语学院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师招聘、教学评价、评职晋级、考核聘用、推优评选、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监督执行到位,坚决查处教师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解决学生及家长不满意、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坚定共识,使整治教育“微腐败”收到明显效果。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院成立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孙延弢、冯丽杰
副组长:谢小童、龚柏岩、张志涛
组 员:郭明辉、袁晶、王黎明、梦红、耿聪、陈夺、徐默、李磊、顾相君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利行为。
1、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在考试、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止。
五、推进措施
1.全面学习《十项准则》,恪守底线意识。我院将按照学校部署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十项准则》作为学习、培训的首要教材、履职执教的行为准则,确保学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做到人人应知应会、必知必做、入心入脑。引导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底线意识,守住师德红线。
2.强化落实,层层推进。作为教师师德师风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我院专门成立由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自2019年春季学期始,开展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将相关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位教师,有序开展自检自查,上报查处情况。
3.重要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我院要紧盯传统节假日和学期末,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要坚决遏制在招生、考试、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4.加大教育“微腐败”惩处力度。我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时刻保持对教育“微腐败”行为的高压打击姿态。要对“微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坚决,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5.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监督。我院将配合学校对教师涉及存在有被举报的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处理,积极构建学院、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并将加大专项整治的监督力度,对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十项准则》学习落实情况等进行认真落实,并在学院内第一时间通报情况。
6.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我院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通过树典型、立榜样把握好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挖掘优秀教师典范,加强典型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凝聚师德正能量,用身边的人教育广大教师,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我院高度重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真抓真管、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像抓中央八项规定那样抓“十项准则”的贯彻落实,决不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会搞部门保护,对违规教师不处理、轻处理、慢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好教育“微腐败”问题,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2.建立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我院对教师“微腐败”的行为一定会按时报告,决不允许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拒不处分、拖延处分的情况出现,将按照问责机制进行通报约谈;对社会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定期上报制度。我院要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一汇总上报给学校本单位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及处理结果。并将在学院内定期通报查处教师“微腐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