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人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高效而有序的进行,树立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进而提高学生干部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分团委学生会的号召力,增强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聘任制度、考核制度、例会制度、值班制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工联系各部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保密制度、总结制度、活动开展申报制度十部分组成,本制度适用于分团委学生会所有部门以及个人,组织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学生会干部聘任制度
1、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的产生实行公开竞选制的办法
(1)凡申请竞选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的同学必须填写自愿报名表;
(2)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由各辅导员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选人名单;
(3)通过现场公开演讲、答辩等形式,由学生干部竞选评审小组根据竞选人现场竞选情况及以往学习、工作成绩,综合评分,最后确定分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
2、学生会部长的产生实行自荐制与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1)凡申请担任学生会部长的同学必须填写自愿报名表;
(2)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分团委学生会部长人选名单;
(3)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审核,确定部长名单草案;
(4)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学生会部长名单草案进行审核,予以确定。
3、学生会副部长的产生实行提名、面试、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1)由上届学生会提名名单与辅导员提名名单综合确定副部长人选名单;
(2)由学生会主席负责面试,确认副部长人选;
(3)学生会主席及部长综合协调,确定副部长名单草案;
(4)由学生干部竞选评审小组对学生会副部长名单草案进行审核并予以确定。
4、学生会成员的产生实行自愿报名、面试、任命制的办法
(1)学生会成员实行自愿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
(2)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对相关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3)由学生会综合协调任命学生会成员。
5、对外公布产生的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名单,一周之内如有异议可上报到考评小组。
6、学生会全体干部均实行工作考核聘任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第二学期对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7、聘任时限:原则上于每学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上旬进行,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8、聘任岗位:我院学生会现设所有部门原则上均可聘干,应聘者应聘时最多可以申报两个岗位,录用时按申报岗位的顺序而定岗。岗位设置分别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部员。
学生会成员管理制度
1、学生会成员采用聘用制,聘用者通过面试后要接受一至两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学生会成员要履行,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
2、 试用期满被正式聘任的学生会成员要与所在部门签订协议,协议期内学生会成员不能无故退出学生会。如确有原因者,聘书要交还学生会。
3、 受聘学生会成员在学期始末要及时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利各部门工作。
4、 受聘学生会成员要按时到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处理本部门的事物。无故缺席四次者做自动退回处理,聘书交回。
5、 受聘学生会成员有权了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安排计划,有权参加各项活动。
6、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对每一位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情况作系统地记录。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具体方案见第三部分),考核优秀者在干部提拔时优先考虑;考核为不称职者予以辞聘。
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进行。
考核内容: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一学期来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表现。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级别。
考核领导小组:辅导员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
考核形式:考核采用自我评价、部门评价、群众评议、领导小组核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自我评价:小结本人一学期来各方面表现,包括主要工作及实绩、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自评考核等级等。自我评价只作为部门评价及辅导学老师核评的参考,不占权重。
部门评议:占总30%。由主管辅导学老师指导监督,部门负责人主持,本部门全体成员参加。先分别评议,再通过无记名投票打分,对本部门干部评定考核等级。“优秀”为30分,“称职”为24分,“基本称职”为18分,“不称职”为0分(每张票“优秀”不超过50%,“不称职”不超过一人,否则视之为无效票)。现场计算个人平均分,公布结果。
群众评议:占总分40%。由学生会全体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一个学生会干部评议考核等级。“优秀”为40分,“称职”为32分,“基本称职”为24分,“不称职”为0分。参与投票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领导小组核评:占总分30%。由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活动和会议记录、自我评价以及各学生干部的表现对每一位学生会干部进行评议。再通过无记名投票打分,对每位干部评定考核等级。“优秀”为30分,“称职”为24分,“基本称职”为18分,“不称职”为0分。参与投票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按三项总分决定考核等级。“优秀”为先是各部门总分最高者,再是总分排名前列者,具体名额由院学生工作处决定;“称职”为70分以上,未被评为“优秀”者;“基本称职”为60分以上,不足70分者;“不称职”为不足60分者。
奖惩: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干部,由院分团委学生会发给证书及奖品。
在综合测评中,凡任满一年的学生干部,按以下标准加分:在考核中评为“称职”以上的学生干部,部长加10分,副部长以上加8分,部委加6分;在考核中评为“基本称职”的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部长加8分,副部长以上加6分,部委加4分。在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的学生干部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在学院年度评优时,凡任满一年,考核中评为“优秀”的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在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的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给以辞聘。
存档: 考核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先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总计预期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3、申请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长不得推诿,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各部门于活动开展前一至两周写好活动计划书,给分管主席审查后交给院办辅导员审批。审批后,到办公室领取《活动经费申请表》,填好后由办公室交给院办审批。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主管主席。如须更改活动计划由主管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总结制度
1、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期末工作总结。报办公室备案,并对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说明理由。
2、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完活动之后,必须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必须包含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及活动所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办公室有责任加以催促。
3、学生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文讯部及时采写有关新闻,在院报上发表。
4、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财务制度
1、总则:分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收入与支出均由院统一管理。各项活动的花销应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花费认真预算、合理使用。
2、专人负责制度。分团委、学生会的财务由学生会办公室建立详细的收支帐目,以便今后统计和查对。
3、财务预算申报制度。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活动开展前对所需财务打出预算报告,要求项目清晰,理由充分,数字准确,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4、财务管理制度。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的各项支出应有明确的帐目表,每笔款项要注明支出理由、支出数额、支出日期和经手人的签名盖章。如出现帐目不清情况,追究帐目负责人责任。
5、报销制度。每项支出都应有有效的工商管理局发票及经销单位的盖章。不能开出发票的支出应由经手人写清支出理由、数额和日期并签名盖章方可申请报销。没有正当理由,不予报销。财务报销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6、奖惩制度。对那些认真负责、节俭开支,以及为分团委、学生会争创合理收入的人员,应与适当奖励。对那些浪费公款,财务不清,牟取私利的人员应予开除学生会处理,并通报批评。
注意:
1. 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必须签上经手人姓名,发票经主席签字有效,否则,学生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2. 学生活动经费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一切财务收支均须入帐,不能发生帐外现金收付。
3. 各活动实际开支不得超出预算开支的20%。
4. 报销票据需有主席、经手人签名;并注明费用的用途,并按所属部门统一收集整理好,方可到办公室办理。
5. 任何开支原则上必须开具发票,发票上需如实反映顾客名称、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数量、金额及开票单位印章等内容,页面不得涂改或损破;金额大小务必一致。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开发票的,必须在主席同意下,提早与办公室联系,开具其他正当的票据。
6. 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清算本学期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做表上交主席和辅导学老师会及辅导员审查。每届任期满在学代会上作经费开支情况报告。
7.各部开展活动时,使用物品的要有记录,奖品发放须有领取人签名胶卷各部不可私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活动结束后,如有超支情况,因客观原因造成,给予报销,否则谁签字谁付帐。
8. 对违反财务制度,犯有错误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批评处分。
9. 开支低于20元,由主管的主席团人员批准,低于20-50元主席团评议,高于50由主席团向院辅导员老师申报批准。
档案制度
1. 办公室对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安排均须统一存档,以务必要时查阅。
2. 各部门借阅档案须经办公室同意,用完即刻原样全部归还。
3. 办公室记录时应据事实录,不得过且过误。
4. 办公室应定期查阅档案,做好销毁工作。
5. 入会新生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6. 各部举办活动要交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及总结。
7. 各部年度交工作计划、汇报及总结。
8. 例会签到表、会议记录本、考勤记录、上级来文及下发备份。
9. 工作计划和总结应一式三份,本部门留一份,其余两份交办公室和组织部。并做好电子档案。
10. 所有部门的文件和档案必须有各负责人主动递交,不得无故拖延和拒绝递交,对执行不力的部门,组织部将追究各部负责人的责任。
11. 所有的递交文件和档案必须字迹工整,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详细具体,不的空洞无物,尤其涉及具体事项,必须详细。
12. 各部发布的文件,须由上级组织者负责管理,文件由主管部级以上审定后方可发布,应注意格式,措辞。
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及部长例会、各部例会等。
2. 主席团及部长例会星期一中午12:30召开,会议在学生会办公室或5221召开,如有变动,有办公室另行通知。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各部例会由部长召集,布置工作,讨论如何执行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及展开本部门的工作等。
3. 会议准时召开,现将具体考勤细则如下:
4. 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 会议记录须送办公室和组织部存档。
6. 会议的主要任务: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各部之交流工作;
7. 会议由正、副主席轮流主持。
8. 部长例会上,各部长须对本部上周的工作总结,并汇报下周工作计划。
9. 设立部长例会记录本,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作记录。
10. 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11. 会议期间,所有的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12. 以少数服从多数方式通过本会的所有决议。涉及本会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重大文件以应到的三分之二同意有效。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的值班当天工作内容为:收取院函件、整理办公室内务、借出及接收归还院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2、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有明确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人,无明确的接收单位个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值班主管老师报告或当事人。
3、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值班老师。
4、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批评交于办公室,投诉交于组织部)。移交院各部门的,该部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办公室备案。
5、院值班及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来访人员提出的学生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首先接触的干部必须为来访同学解决或指引到院相关部门或人员。
6、值班时间为当天8:00—11:30、12:50—16:20。
7、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安排,值班时间表由学生会办公室安排。
8、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不可代签。
9、每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考试周及其前一周,值班及接待工作停止,有特殊需要的,由学生会办公室作特殊安排。
10、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提前6小时向值班组长请假。
11、值班期间不得喧哗,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
12、值班人员须保持办公室清洁,置物有序,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熄灯关窗。
13、任何干部不得私自配置办公室钥匙。任何部门若需使用办公室,需由部长级以上的干部到办公室拿钥匙。钥匙使用完毕马上送办公室,不得转借任何人。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学生会例会点名批评。
14、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或丢失由当日值班人员赔偿。.
15、学生会干部必须爱护学生会办公室的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丢弃。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工联系各部制度
1、院主席团成员应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同学,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树立服务意识。
2、发现、培养、宣传基层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工作的开展。
3、分工兼顾各部实际情况,便于主席团成员掌握全体情况。
4、任务: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参加所联系的部的活动不得少于2次,并能完成一项有利于该部工作的专题调研。
5、听取班联会和广大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指导班联会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1、学生会必须坚持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
2、学生会主席总揽全院学生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3、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协助主席监督考核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每周向主席汇报一次工作。
4、各部部长对主席负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
5、各部副部长及学生会成员对部长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保密制度
1、设计全院、院团组织单位关院的通知和决议,在未经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批准,下发 文件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漏。
2、分团委学生会人事任免和变更,在未经分团委下发正式文件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漏。
3、分团委学生会内部考评结果尚未公开前,任何负责考评人员不得将有关考评情况向外透漏。
4、各部门决议(如活动安排)在已通过单位公布之前不得向外透漏。
5、各部门文件应由相关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严禁外泄。各部门抽屉钥匙由各部部长持有。副部长级以下不能持有钥匙。
6、组织部各小组可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有关保密规定并酌情掌握。各部门应制订并严格遵守层级负责制,分工以及责任必须明确,将本部的保密工作做得稳妥,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请我院各位成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人文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