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教学院长和系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各项工作。
2、组织本室教师在教学中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务处及二级院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和规
定。
3、 负责安排本室教师的授课任务,起草、修改各科授课计划,检查督促教师教学工作。
4、 组织本室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和科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
5、认真组织教师做好集体备课、教学期中听课以及期末出题、阅卷、批卷工作,保证
各项教学计划的完成。
6、 负责安排二级院教学准备质量标准中的有关事宜。
7、完成系主任临时交待的各项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200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