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庆祝建校90周年,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加强党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将党的建设思想贯穿于立德树人工作的全过程,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结凝练党建创新成果,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不断拓展学校党建服务地方现代化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现结合学校实际,对2024年学校党建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
二、申报条件
(一)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主要面向我校从事党务工作和党建研究的教师,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哈尔滨学院党建专项在研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成员参与此次1个项目申报。
三、选题要求
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课题,重点课题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2024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附件1)申报,题目不能自拟;一般课题可参照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拟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项目选题申报。
四、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立项后,课题经费由科技处统一管理,财务处审核监督,课题负责人统筹使用。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我校财务经费报销规定执行。
五、研究要求和结项验收
(一)重点课题要求至少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10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5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二)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不准以各种理由暂缓、延迟结题或中断研究任务。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收回项目经费。
(三)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在全校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市委、省委及相关部门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将《哈尔滨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9月26日前报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七、联系方式
哈尔滨学院组织部电话:87085506;
联系人:刘瑶陈晨
哈尔滨学院科技处电话:87505603;
联系人:李彦萍
本通知由哈尔滨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科技处
党委组织部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