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
现将贵部门牵头编制的子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修改完善。具体要求:
1.请按照(一)“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二)“十三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四)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的结构和体例,进行修改完善。
2.修改完善时,要确保子规划确立的各项指标,与“十三五”总体规划统一一致,不能相互矛盾。
3.请将修改后的子规划,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1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返回行政楼419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修改后的子规划电子版发至jyfz@hrb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