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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哈尔滨学院考点考试公告
2022-10-28 11:49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 为做好我校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有序,特将考生疫情防控和考试须知提示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10月23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事项,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健康码申领。考前7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

    3.个人健康监测。请考生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https://www.lzk.hl.cn/ckpd/202210/t20221014_18395.htm)要求,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认真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多科考试的考生,承诺书须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上交。

    4.准备考试用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二、须查验的材料

    考生参加考试须查验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纸件);

    3.《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纸件,参加多科考试的考生,承诺书须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上交);

    4.通行大数据及龙江健康码(电子);

    5.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

    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龙江健康码为“绿码”;②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③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④考前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2.对经由外省来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来自我省有确诊病例的县(市、区)的考生,于所有参考科目或当天考试结束后,在所在考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送检。

    3.校园入口:考生统一从中兴大道109号哈尔滨学院大门进出,其他入口考生无法进入。考生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龙江健康码”绿码,考生还须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步行进入,校园第一次体温检测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检测。仍不合格的,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后,须服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考试楼宇及考场、座号,请考生根据考场分布图(入口放置)自行查看。

    4.考区入口:进入校园后,考生根据指引图,按照指定路线,到达相应考区。哈尔滨学院5号楼、6号楼。在考区大厅内,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经测温合格后,快速进入对应考场。进场时应保持人员间距,避免拥挤。

    5.考生入场时间:科目一考生上午8时30分开始入场,科目二考生中午12时30分开始入场,科目三下午15时30分开始入场。

    6.其他校外人员及校外车辆未经审批不得进入校园。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应试及离场要求

    1.考生须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每次进入考点、考场时,均须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应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进场时,须将手机关机,统一放在考场前面指定位置。否则属于违纪行为,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3.考试过程中,如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诊治。

    4.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按楼层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其他

    1.哈尔滨学院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考点联系电话:0451-87085134

    2.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再安排考前一天熟悉考场,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规划时间。

    3.因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处于校园管控状态,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校园。请送考车辆即停即走,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正常进出。

    4.我校考点所有考场及考试楼宇公共区域将进行考试始末消杀,并配备有备用隔离考场。我校将在确保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应考尽考”原则,尽最大努力保障考生利益。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我校考点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信息港官网及公众号通知,及时知悉相关信息。

 

哈尔滨学院考点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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