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5-05-0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稿)》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范围

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进度、任务完成情况、资料完整性、教师指导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方式

充分利用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组织在线检查

(网址为https://vgms.fanyu.com/admin/index)。

三、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

学院自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11日,采取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结合教育部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对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进度安排、逻辑构建、课题来源、学术规范、专业能力体现、工作量等。

(2)工作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工作流程和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指导教师指导和答疑是否落实等。

2.学校抽查

2025年5月12日至16日,学校检查组将按照指导教师和专业全覆盖原则,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对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形成反馈清单,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抽查材料主要包括:

(1)选题;

(2)任务书;

(3)开题报告;

(4)中期检查表;

(5)指导过程记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症结,尽快做出调整,减少后期问题的发生,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12日17:00前,将经学院领导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罗逸文 ;邮箱:zpzx113@163.com ,电话:87589595)。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5月8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