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哈尔滨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9-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锚定目标任务,深学细照笃行,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全面展开,确保取得实效,为我校实现“一高二有三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成为贡献城市、贡献地方的城市大学提供坚实保障。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

二、选题方向

题方向详见《哈尔滨学院2023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选题》(附件1),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自主选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主要面向我校在职教职工,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

四、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立项后,课题经费由科技处统一管理,财务处审核监督,课题负责人统筹使用。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我校财务经费报销规定执行。

五、研究要求和结项验收

(一)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5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二)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不准以各种理由暂缓、延迟结题或中断研究任务。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收回项目经费。

(三)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在全校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市委、省委及相关部门推荐。

六、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组织人员积极申报,将《哈尔滨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9月22日前报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七、联系方式

哈尔滨学院组织部电话:87085506;联系人:刘瑶 陈晨

哈尔滨学院科技处电话:87505603;联系人:李彦萍

哈尔滨学院组织部负责解释本通知。

科技处

党委组织部

9月4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