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切实保证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1.开学补考。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于9月2~3日进行,2日为公共课补考、3日为专业课补考。补考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组织教师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工作。
2.教材发放。根据学校教材发放相关通知(见另行《通知》),做好相应统筹落实工作,服务好师生教与学准备。
3.上课时间。20、21、22级学生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28日,23级新生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4日(9月9日—9月22日军训停课)。
4.实践教学。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统筹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教学,确保本学期实习实践教学如期、有序开展。各学院本学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需于8月27日前上报实践科。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论文上传“全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准备工作。
二、做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1.做好教学文件的检查工作。开学前做好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件、教材)的检查以及新开课和新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
2.做好教学设施的检查工作。开课前,各学院要对本部门教学场馆的桌椅、黑板、门窗、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教学需要,保证正常使用。
3.做好教材领取的工作。开课前,要将本学期使用的教材按时领取并及时发放到教师、学生手中。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安排由教材科通知。
4.做好开学补考的准备工作。各学院要做好补考学生的通知、考场编排、试题录入、监考安排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工作时间安排,提前部署、周密安排、严格要求,把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到本院师生,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务必做到所有课程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课程表组织教学,并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2.各学院应在8月25日前对各项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达到开学要求。
3.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于8月28日~9月8日开展为期两周的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开学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教务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