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课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省第二督查组复学防疫工作评估验收合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6月5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毕业年级学生经学校严格审批后,分批、错峰、有序返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不返校。
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前需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在收到辅导员一对一返校通知后,按具体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有组织、分批、错峰返校。未接到返校通知的毕业年级学生,一律不得返校。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学校部署,切实做好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