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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9 14:10:41.573

各党总支、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11113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从现在起,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好原文,领会精神

在学习中,要深入学习大会文献(见:哈尔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汇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学习中纪委全会精神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份,集中学习《廉政准则》,中央、省、市领导《报告》原文,深刻领会大会主题及精神实质,要逐段逐句学,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

第二阶段:5月份,分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学校理论中心组将安排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做专题讲座。

第三阶段:1012月份,利用电教形式通过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推动教职工的学习

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各单位理论中心组都要专门安排时间,集中进行学习。同时,利用学习时间组织所在单位、部门的党员教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汇编》原文。

四、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务求实效

如:请专家辅导、集中研读、讨论、座谈等,在理解、领会原文上下功夫。

五、明确学习责任

各党总支、支部的学习,由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出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不走过场,切实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哈尔滨学院纪检监察处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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