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要求,将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历练德行,修为求真”的主题,在第38个教师节前夕,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好校长先进典型通报表扬工作。
一、工作目标
大力弘扬我市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立学敬业、崇德尚美、以德育德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新时代教师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明确师德底线,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甘于奉献,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引导全体教师回归教育本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二、推荐范围和标准
1.每个学院推荐在编在岗专任教师1人。
2.严格按照《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推荐标准(修订稿)》(附 件1)进行推荐。在推荐工作中,优先推荐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勇于担当、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勤于奋斗,为疫情防控、线上教学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适当向自觉践行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基本功扎实的教师倾斜。对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制度及规定的均执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四有”好教师评选工作,是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更好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将评选《通知》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2.坚持原则。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肃纪律,确保推荐出让社会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3.严格把关。因师德违规受到处分的教师、因对师德违规教师监管不力受到处分的相关责任人、评选推荐年度内因其他违规违纪被处分或尚在处分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4.认真组织好材料报送工作。
新时代“四有”好老师需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做好推荐表的信息确认工作,确保推荐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每名推荐人员要按固定格式报2000字事迹电子稿一份,按照学校+姓名命名。推荐表电子版、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22年7月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晓欢 联系电话:0451-86601271
电子邮箱:hrbuxcb@163.com
5.各单位要把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将其融入教师的日常学习生活、实践教育教学和课余社会活动各个环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恪守师道尊严、坚守高尚情操、严守师德底线,踏实践行“四个引路人”要求,努力营造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附件:
1.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推荐标准
2.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推荐表
3.“四有”好老师事迹材料模板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