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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09点击:

为切实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转发《通知》(哈组通〔2021〕1号)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实现我市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良好开局贡献力量。各支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查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确保组织生活会聚焦主题不跑偏、不走样。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规定环节

全校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24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7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可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既要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不足,要敞开心扉、说心里话,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讲问题、泛泛而谈。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支部班子找准问题。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教师、职工和学生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那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不足,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精心组织会议。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五项议程包括通报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议和会议小结。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做出安排。年老体弱或者因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出席会议,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听取意见、通报情况。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六)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发放测评表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评议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存档。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七)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评议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总支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凡是定下的任务、明确的工作,都必须有跟进的落实措施,要把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有跟踪有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指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及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委组织部深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要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出现偏差。

(二)确保全面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将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提前报送分管党员领导干部,便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指导。对个别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总支要先整顿再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部署安排,确保全面覆盖。

(三)扎实推进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实现“五化两增强”工作目标的有效载体,是落实党内法规和基本制度的内涵要求。要切实使党员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基层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以“政治建校”推动学校“十四五”发展建设的实践中来。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部门平台、微信平台等载体,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各党总支将总结梳理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报告、整改清单、党员民主测评结果于3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纸质材料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hrbxyzzb@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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