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5日 12:35

各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征集、申报、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8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2项。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

二、推荐项目要求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用U盘/光盘储存,具体包括:

(一)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二)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王睿博

电 话:87505603 15663443636

报送地点:行政319-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