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年度安全工作整体布署,为进一步巩固学校消防工作已有成果,持续开展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校园消防标准化建设,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检自查时间为一周,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3月22日止。
二、排查区域
各单位负责管理、使用的区域,含室内和楼层公共区域。
三、排查内容
依据保卫处下发《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内“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表”(详见26页)所列项目自检自查。
排查重点是“是否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定”、“二级部门是否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放堵占消防疏散通道现象”、“有无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人走不断电现象”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哈尔滨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两份法规,坚决杜绝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等情况出现。
2.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将本次自检自查工作情况填写在《哈尔滨学院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手册》“三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记录”内。
3.本单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名单和自检自查总结,经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3月22日前送保卫处备案。
报送地点:防火科(行政楼107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延辉
联系方式:13766809129
哈尔滨学院保卫处
2022年3月14日